近日,消防执法公开系统官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案例,鱼跃医疗旗下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下称“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手术器械厂”)因“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于8月26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 6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手术器械厂于2025年7月18日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申旺路588号的3号楼仓库东、西两侧2处安全出口处使用纸张作为安全出口标示,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10.1.8.2条之规定,存在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给予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手术器械厂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闵消行罚决字〔2025〕第0110号。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手术器械厂前身为1937 年创立的 “金钟” 医疗器械厂,是国内手术器械领域的 “老字号” 企业,其生产的“金钟”牌手术器械现有品种规格14000余种,覆盖外科、骨科、眼科等几乎所有的临床科目。金钟牌手术器械于2015年4月正式归入鱼跃医疗,并在鱼跃医疗的支持下,斥资数千万全力打造了国际先进水准的数字化生产线。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消息,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成立于1996年,母公司是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3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景国民,由鱼跃医疗全资持股。
来源:消防执法公开系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