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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起挪车,内蒙古一女子被追刑责!

时间:2025-07-24 15:46:0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挪车,注意注意

违法!

案情回顾

吕某与亲友在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某饭店聚餐后,在车内等待代驾时,因发现车旁有垃圾桶,便想挪车换个位置等待。吕某因醉酒后头昏脑胀,在倒车时不慎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

经鉴定,吕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交管部门认定,吕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一步办理。

酒驾科普知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机动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饮酒驾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


酒驾的危害

算算酒驾这笔账

交警提醒

请每位驾驶员自觉抵制

酒驾醉驾行为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驾驶,远离酒驾!


(来源:赤峰交警、都市全接触 包头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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