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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部门联合发力 严打涉老诈骗守护“养老钱”

时间:2025-08-19 11:20:00

8月18日,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防范打击涉老诈骗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老年群体的“养老钱”。

通告显示,此次行动将聚焦多个重点领域,包括养老服务、健康养生、投资理财、收藏品、低价旅游等。三部门将协同联动,全面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有力震慑。

在源头治理方面,三部门将从三方面筑牢安全防线。即: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养老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超市、进公园、进家庭”活动,揭露常见诈骗手法,发布风险提示,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机构诚信守法经营,落实服务规范,畅通内部投诉渠道,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凝聚社会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公布了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途径。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29—6391752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投诉举报电子邮箱mztyanglaochu@163.com;信件举报可寄至陕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邮编710063),或各地市民政部门公布的本地投诉举报信箱。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举报注意事项。以个人名义举报的,需尽量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宣传资料、转账记录等图片或复印件。相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以单位名义举报的,需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以及被举报对象的相关信息和证据材料。

对于接收到的所有举报线索,三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同时,群众也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信箱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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